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昇恆昌10000元好禮即享券(一次抵用型)

昇恆昌10000元好禮即享券(一次抵用型)
票券優惠效期:自購買日起算六個月到期

全額使用點數折抵
141,486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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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
    • 本券可於【everrich 昇恆昌免稅店】各店使用(昇恆昌各店如下:昇恆昌宅配網、內湖旗艦店、桃園國際機場、高雄國際機場、臺北松山機場、臺中國際機場、基隆港、水頭港及金湖廣場等營業據點)。  
    • 本券不適用於兌換【菸、雪茄、藥類、黃金、APPLE品牌、3C主機、餐飲櫃位、停車費】及【金湖廣場非開立昇恆昌發票之外招商櫃位,(包括不限於札幌藥妝、Levi's、國賓影城、特力屋、麥當勞、星巴克) 】。其他不適用商品與專櫃,依現場公告為主。
    • 結帳前請出示本券,不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方式兌換。
    • 本券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,面額需一次抵用完成。
    • 本券兌换後之退換貨需求 :請攜帶發票與銷貨明細表或售貨單或訂單出貨明細於專櫃辦理 , 如於本券效期內辦理 , 則本券可回復兌換前狀態 ; 如已超過本券效期 , 則無法回復兌換前狀態 , 本券亦無法再使用。
    • 本券若於跨日辦理退貨,餘額則於隔日返還。

    • 發行人: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。
    • 本券為企業贈品專用,不得零售或轉售,應依本券所載方式兌換。
    • 本券為不記名,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遭他人盜用,本券不再補發。
    •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,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,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。
    • 本券有效與否,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。 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,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。
    • 本券為有價證券,請勿擅自偽造、變造,以免觸犯刑責。
    • 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,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。